
出于租个男/女朋友回家过年的目的而签订一份租友协议,其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是否受法律的保护租友协议的成立有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它的合同性质该如何界定,是租赁合同还是雇佣合同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租友协议是否成立
结论:当事人选择订立租友协议是成立的。
理由: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自由、意思自治的原则,依据此原则的要求,任何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当事人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都有选择和决定的自由。故当事人选择订立租友协议是成立的。
二、租友协议是否有效
结论:租友协议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原则,是合法有效的。
理由:行为人出于租个男/女朋友回家过年的目的而签订一份租友协议,是奉行百善孝为先的道德理念,是为了能让父母高兴,为了能让父母放心,这是子女租恋人回家过年的根本目的。因此,租恋人的行为不仅不是违反社会公德,而恰恰是维系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的具体表现。故租友协议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原则,是合法有效的。
三、租友协议的性质如何界定
结论:租友协议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雇佣关系,是雇佣协议。
理由:租友看似是一种租赁关系,但是根据民法的基本原理,租赁合同的租赁对象只能是物,人身不能作为租赁内容,所以不是租赁合同。
雇佣关系,是指雇员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关系。租友协议是一种特殊的雇佣关系,是无名合同。租友协议本质上就是雇佣协议。